5.2.1公司电脑系统以及应用平台等经系统管理员装好后一个月内,由于上网、中病毒、自己装卸软件等人为因素导致电脑瘫痪、办公软件、平台无法正常运行的对电脑负责人罚款50元。
5.3保密
5.3.1刻意或无意泄漏经营数据的或市场经营决策的,一经查实,罚款500-1000元,后果严重者移交法律机构进行处理;
5.3.1严格保密本公司的数据和文件,严禁外来人员对计算机数据和文件拷贝或抄写。
也不得私自通过互联网发送本公司涉密的数据和文件。
如工作需要,必须经过领导同意方可以进行操作。
6、此制度由信息部起草,规范化讨论通过;
7、此制度于20__年__月__日试行,于20__年__月__日正式执行;
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公司网络安全,保障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系统的畅通,有效防止病毒入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网络系统管理。
第三条:职责
1、技术开发部负责公司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系统维护,制定相关制度并参加检查。
2、办公室、安质部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网络内设备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及时予以纠正。
3、各部门负责落实网络安全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网络安全管理范围
网络安全管理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物理层、网络层、平台安全,物理层包括环境安全和设备安全、网络层安全包含网络边界安全、平台安全包括系统层安全和应用层安全。
第五条:机房安全
1、公司网络机房是网络系统的核心。
除技术部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技术部的管理人员不准在主机房内会客或带无关人员进入。
3、未经许可,不得动用机房内设施。
第六条: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遵守相关工作制度和条例,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每天上、下班前须检查设备电源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第七条:为防止磁化记录的破坏,机房内不准使用磁化杯、收音机等产生磁场的物体。
第八条:机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九条:机房温度要保持温度在20±5摄氏度,相对湿度在70%±5%。
第十条:做好机房和设备的卫生清扫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除尘,保证机房和设备卫生、整洁。
第十一条:机房设备必须符合防雷、防静电规定的措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处理,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电源须是接地的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