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双方拟建设的房屋总面积为_____m2,其中,甲方的收益分配比例为所建房屋总面积的_____%。为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根据实际情况,实际建设的房屋总面积上浮或下浮不超过20%时,甲方收益分配的房屋总面积即不再增加或减少,实际建设的房屋总面积上浮或下浮超过20%时,甲方收益分配的房屋总面积也应当增加或减少,具体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对交付乙方房屋的具体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除甲方收益分配以外的房屋,全部归乙方作为收益分配。甲方不得再上述要求之外对收益分配再行主张权利。
第十九条除本协议中有限制上市交易的约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上市交易的情形外,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收益分配的房屋均可依法上市交易。
第七章声明
第二十条甲方保证此项目的合作事宜已经经过本集体民主议定,并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本集体的任何成员或其他任何个人均不提出不同意见或采取任何干扰项目实施的措施。
甲方本集体任何人或单位以及之外的任何人,不管以何种理由干涉项目建设的,甲方均有排除妨碍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保证具有合作开发本项目的合法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资格。
第二十二条为体现合作诚意,保障协议正常履行,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不少于_____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负责到位。
第二十三条甲方保证乙方是本项目的唯一合作开发方,保证不再与第三方就合作事宜另行谈判和签订协议。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十五条未经甲方同意,本协议乙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第二十六条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协议履行进展、项目进度、情势的变化等情况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应当按时全面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如一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致使项目无法按计划实施,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同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将符合开发条件的土地交付开发建设的,或者因甲方原因,致使项目立项、规划、报建、建设迟延批准影响项目进度的,双方约定的项目建设期限顺延,同时,按照逾期期限,甲方应承担项目建设总投资的相应银行利息;
2、甲方村民或其他任何人扰乱项目建设造成工程停工的,甲方应赔偿因窝工、停工的损失;
3、因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项目不能实现开发目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各项费用,赔偿相关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擅自进行规划、设计、建设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2、因乙方原因致使项目建设期限逾期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5万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2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因乙方规划、设计、建设以及资金等原因足以导致项目建设期限逾期6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三十条双方未按照约定的标准出资或承担费用的,除继续按照约定履行外,还应按未到位部分的日万分之三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未对其他违约情形规定具体违约责任的,不影响该违约方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项目目的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九章履约管理
第三十二条本项目的“联合管理委员会”对本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严格管理,及时制作《确认书》、《备忘录》等法律文书记录履约情况,及时传递履约信息,及时发现和化解双方潜在的矛盾和纠纷。
第十章附件及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