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甲单独打字要14小时完成,,乙单独打字要20小时完成,所总工量看成单位“1”,则甲
11117
17
1
,两人的工效和为:+=
=8
每小时完成,乙每小时完成
;因为1÷
(小时),即
14
35
20
1420
140
11
2
,这部分工作由甲来完成,还需要:
=(小时).所以,
两人各打8小时之后,还剩下
÷
5
353514
打完这部书稿时,两人共用:8×2+=(小时).
解答:解:甲乙合打需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