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未经许可擅自留宿他人(非本寝室人员)入住寝室者,当事人罚款50元/次,知情不报者罚款10元/次。
第十条:寝室成员应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不能相互吵闹、打架、违者罚款50元/次,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对外来“入侵”寝室人员不共同团结对外,萎缩、退让者,罚款50元/次,并取消寝室居住权。
当有已离店员工或不认识的人员进入寝室时,全寝室人员都有权利和义务将其请出寝室外,违者在场人员罚款10元/人。
第十一条:当公司领导检查寝室时,全寝室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并注意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第十二条:每天早上8:30前必须起床,由各寝室长和寝室值日人员负责叫醒各寝室员工,8:45前必须离开寝室(休假人员除外),由寝室长检查床上用品及其它物品摆放,折叠情况,未按标准(相片)整理者,一次罚款5元。
备注:以上罚款金额一律作寝室费用开支!!!2
另附:寝室值日事务及次序表事务:每天晚上23:30以前把大厅、厕所、厨房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打扫干净,物品摆放整齐,由寝室长检查。
在熄灯以前检查各门窗是否已关闭好,并负责在规定时间内熄灯和电视,每天由两个床位的人员值日。
学生宿舍住宿管理
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统一安排。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新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学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办理住宿证(以班为单位),签定《学生住宿协议》。在住宿期间如违反协议,按协议条款处理。
三、学生毕业、出国或休学、退学时,应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日期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在校期间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扣罚款项的,应先扣后还);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行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执行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宿舍门锁、钥匙统一由宿管中心配备、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调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人负责。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中心报失登记。如因丢失钥匙而造成失窃者,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五、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制的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舍长具体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卫生、内务检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档案和住宿档案。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亲人来访一律住学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天10元处罚。
七、女生宿舍原则上不准异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因公务或工作需要进入者,需佩带工作证或宿管中心批条,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八、住宿的学生要讲道德、讲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及其劳动,接收工作人员的询问和指导,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一、住宿人员规定:1、入住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文明管理规定、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并按时从个人月度工资中扣除公司承担之外的房租、电费。
2、住舍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对宿舍安排。
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占用空置宿舍;严禁乱住、混住。
二、文明管理规定:1、员工宿舍必须保持内部整洁、干净,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和杂物。
自觉清扫和维护内部卫生及各种公共设施,对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自觉主动清扫,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场地;2、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以免妨碍别人正常休息;3、私人物品妥善保管,物品摆放有序整齐,晾晒衣物不得乱挂、乱放;4、文明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员工之间团结互助,遇有困难大家互相帮助,礼貌待人。
三、治安消防规定:1、不得在宿舍内聚众赌博,不得在宿舍内吵架、谩骂、打架,更不得随意将外来人员领入宿舍;2、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更不得使用电炉,对符合安全要求的家用小电器必须在确保安全用电的情况下方可使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电源,夏季使用蚊香也要注意防火;四、员工住宿收费规定:因宿舍数量有限,同时公司每年需向集团支付宿舍使用费。
为更加合理利用宿舍,经研究,决定对超标居住的员工收取必要费用:1、每间房屋住宿标准为3-4人/间,不足3人的需补交宿舍费;两人住一间补100元/间,一人住一间补150元/间;2、电费每人每月15度基本电费,超过部门由居住人员共同平均分摊,电费收费标准按供电部门对我公司收费标准执行;五、奖惩措施奖励标准:一、评比优秀宿舍的依据:认真遵守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保持公共区域和室内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
二、奖励标准:由人事部和各宿室长每月对宿室进行一次评优活动。
1.被当选为寝室长的,每月在工资补贴50元2.当月当选优秀宿室给予50元奖励;连续二次当选的给予100元奖励处罚标准:一、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一次说服教育,二次警告,第三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本宿舍居住人员50—100元的罚款;二、宿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有违反立即要求责任人停止设备使用并将设备移出房屋间,应适情节并给予100-200元以上罚款
学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