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学⽣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学⽣⾄少进⾏⼀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上岗前、新⽣⼊学后应进⾏⼀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灾危险性和防⽕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器材的性能和使⽤⽅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灾及逃⽣⾃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经培训后,应懂得⽕灾的危险性、预防⽕灾措施、⽕灾扑救⽅法、⽕场逃⽣⽅法,并会报⽕警119、会使⽤灭⽕器材、会扑救初起⽕灾、会组织⼈员疏散。
六、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档。
酒店消防⼯作关系着客⼈、员⼯的⽣命、财产和酒店的财产安全,因此说明消防⽆⼩事。随着酒店的不断壮⼤发展,对消防⼯作就提出了更⾼的要求,现本部结合XX年X⽉X⽇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和以前的消防案例和实际⼯作的需要将消防检查、培训、制度和相关内容进⼀步明确标准,使消防⼯作的开展有⼀个明确的依据。对于消防安全成绩突出的部门酒店将给予表彰,对未能执⾏好消防相关制度的将作出处罚,真正提⾼每⼀位员⼯的消防意识。为使酒店的消防⼯作做到“⾼标准,规范
化,零缺陷”,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惩罚
(1)、当值时违规操作造成消防隐患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当事⼈丙类过失以上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煤⽓阀未关的,给予当事⼈⼄类过失处理;
(3)、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空调、鲜风机未关的,给予当事⼈⼄类过失处理;
(4)、当值期间在岗位抽烟或在⼀些禁⽌抽烟的地⽅抽烟,给予当事⼈⼄类过失处理;
(5)、检查中发现有电脑未关、插头未拔、抽风未关、电灯未关的给予当事⼈甲类过失处理;
(6)、对宿舍和各营业及各后勤部门进⾏检查时发现有乱接乱拉电线、在宿舍使⽤⾼功率电器,造成消防隐患的,给予当事⼈甲类过失处理,对宿舍长提出批评并⼝头警告⼀次。
(7)、每⽉19⽇的防⽕委员会,各部防⽕委员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故不参加的,沟通上报的消防培训⼈员名单⽆故不参加的,给予当事⼈甲类过失;
(8)、各部门需动⽤明⽕(如⼯程部烧焊作业和各厨房⽤喷⽕枪烧猪⽑等``),未开动⽤明⽕申请表就擅⾃作业,给予当事⼈甲类过失处理;
(9)、检查发现将部门的安全出⼝上锁、遮挡或占⽤、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以书⾯形式要求限期整改⽆改善的,给予该部消防负责⼈甲类过失;
(10)、当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营业区,未及时发现、制⽌上报的将给部门消防负责⼈⼝头警告⼀次;
(11)、消防例⾏检查(消防保卫部都会对酒店各区域进⾏⼀次例⾏消防检查),如发现灭⽕器、防毒⾯具等消防器材被使⽤过,⽽部门未发现的,擅⾃动⽤消防器材挪作其它⽤途的,第⼀次给予部门消防负责⼈书⾯警告,⽆改善的给予甲类过失处理。
⼆、奖励
(1)、对积极学习参与消防⼯作开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预防杜绝消防隐患的发⽣有突出贡献的,我部将拟⽂字的形式对当事⼈及部门的消防负责⼈通报表扬;
(2)、本部消防检查中,部门连续三个⽉没有消防隐患的,给予部门防⽕责任⼈书⾯形式表扬并呈胡总;
(3)、在抽查部门员⼯消防意识时,合格率能达到部门⼈数的95%,给予部门防⽕负责⼈书⾯形式表扬并呈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