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厨房烟道、洗衣房排风道定期清洗情况;
(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客房是否按照要求配备防烟面罩和应急手电筒;
(十)按委托合同规定,技术服务机构每月进行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四、开展防火巡查。宾馆饭店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2小时一次。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控制室及设有值班的厨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锅炉房、配电房、发电机房等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1、酒店实⾏逐级防⽕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负责。
2、实⾏各部门岗位防⽕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作,明确有⼈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安全⽣产责任书》。
3、酒店领导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消防演习、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负责酒店的消防预防、培训⼯作。各部门须具备完整的消防报告和电器设备使⽤报告等资料。
4、酒店内有各种明显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酒店⼈员做到有能⼒迅速扑灭初起⽕灾和有效地进⾏⼈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值班负责⼈、逐级防⽕检查,⽤⽕、⽤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统计好值班经理安全消防巡查记录。
6、对新⽼员⼯进⾏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酒店内所有区域,包括停车⼚、仓库、办公区域、洗⼿间全部禁⽌吸烟、动⽤明⽕,存放⼤量物资的场地、仓库,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8、酒店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程⼈员、电⼯进⾏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酒店内部门开关必须有专⼈管理,每⽇的照明开关、冰箱开关等统⼀由专⼈开关,其他电⼒系统的控制由⼯程部负责。如因⼯作需要⽽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员和实际操作⼈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接受培训。
11、部门下班及⼯作结束后,要进⾏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设备的运⾏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操作。
13、前台、餐厅吧台、及客房⼩酒店吧的射灯,⼯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度过⾼引起⽕灾。
14、吧台酒⽔及装饰物的摆放要与照明灯、射灯、装饰灯、警报器、消防喷淋头保持⼀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度⽩酒、果酒,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即采取措施。
16、酒店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学校消防安全⼯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学⽣进⾏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