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检修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2、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
13、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放置场所及进出口等放置货物;
14、不准在机器设备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准在车间堆放油布、废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蚀之物品;
15、不准在焊接作业场所逗留;
16、非电工不准乱动电气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驳电源,车间不准使用万能插座;
17、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试;
18、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处理;
在工作过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业,一定要借助工具来进行,不准强力而为,野蛮作业;在使用搬动工具时,应小心操作,不准运行过快,遇转弯及进出口时,应鸣号示警。
第⼀章总则
第⼀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灾事故的发⽣,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饭店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条单位成⽴消防领导⼩组
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消防领导⼩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防⾃救,对员⼯进⾏防⽕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作。
6、定期组织防⽕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章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经理的领导下,全⾯负责酒店内部的消防⼯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作⽅针政策,完善本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