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员工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8)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9)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二、薪酬
1、薪酬原则
公司员工的薪金发放,实行职务给与制,按其所担任的职位、职务的繁简及责任的轻重,实行岗位工资发放制度。
2、薪资构成
(1)内勤(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补贴+奖金(奖金以公司月度销售目标完成情况及货款回收而定);
(2)销售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提成。销售人员以月基本销售定额、基本货款回收率(回款额/销售额)作为业绩的考核标准,达到公司所定标准,才能有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多少由部门主管按当月工作表现评定。销售提成依据销售回款额计提。
3、薪资发放
雇员薪酬每月以30天计算,于次月10号发给。
4、薪资调整
公司可依个人绩效、个人考绩及公司营运状况对员工薪资进行调整并按受聘前约定予以适当调薪。
5、年终双薪
员工服务满一年可得相当于当年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年终双薪,服务少于一年的按比例发年终双薪,发放年终双薪的日期定为次年的春节前。
三、福利
(1)公司按规定为每位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
(2)公司为每位员工办理的各项保险,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公司将在当月薪资中予以扣缴。
(3)生日贺金:员工生日的月份,经确认可获100元的生日贺金。
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1、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为本人离职、公司辞退、协议遣散等形式。
2、员工离职的手续办理。
(1)办理程序:离职申请、核准申请、办理移交、结清借支款项、离职。
(2)离职申请: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十日提出离职申请。
(3)离职手续未办理者,薪资不予发放。
(4)离职员工薪资于办妥离职手续后按规定日期发放。
3、公司辞退或协议遣散的手续办理
(1)办理程序:辞退通知或遣散通知、办理移交、结清借支款项、辞退或协议遣散;
(2)遣散或辞退通知:公司提前发辞退通知或遣散通知;
(3)辞退手续或协议遣散手续未办理者,薪资不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