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浪费粮食,原材料,故意浪费水,电;(扣10分)
20、在包间睡觉,(扣5分)
21、当班时间佩戴手机,传呼机影响正常工作;(扣5分)
22、带醉意上班(因客情等营业需要者除外);(扣10分)
23、当班时间看报纸,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刊物;(扣3分)
24、不得携带任何食品,饮料,进入食堂;(扣5分)
25、不得使用食堂的原材料做餐私用。(扣5分)
26、不在指定地点用餐。(扣5分)
27、将食堂物品丢失,损坏,按原价赔偿。
以上之甲类过失属轻微犯规,属于对员工最基本要求,一般有碍观曕和轻度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行为,均属此类过失。
五)乙类过失(严重过失)
有下列过失者将会受乙类过失处分,视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扣罚。
1、对宾客不礼貌或者与宾客争吵,遭客人严重投诉;(扣30分)
2、拿取或偷吃食堂食物:(扣15分)
3、当面顶撞领导,不服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扣20分)
4、私自向外界泄露食堂机密资料、营业资料;(扣30分)
5、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做主,或无关本职事宜,随便做出决定造成损失;(扣20分)
6、偷看不健康刊物,造成不良影响;(扣15分)
7、变相推销,情节恶劣,引起客人投诉,损坏公司声誉。(扣30分)
以上乙类过失介于甲类过失与丙类过失之间,犯规程度重于甲类轻于丙类,已构成较严重影响工作和食堂秩序的行为或带有“违抗”、“故意”性质的犯规,均属此类过失。情况恶劣者双倍扣罚。
六)丙类过失
有下列过失者将会受到丙类过失处分,即时解雇,公司一切待遇均不受享受。
1、恐吓、威胁、危害同事或宾客,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偷窃食堂或同事财物,捡获客人或同事遗下物品不在第一时间交主管登记亦作偷窃论;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况恶劣者;无故矿工3天以上者;撕毁或涂改各种原始记录,账单具或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收受贿赂,中饱私囊者;
3、蓄意破坏食堂财产;
4、道德败坏,生活作风不正;在食堂内聚众赌博;
5、无理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教育不改者;受国家刑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6、在外做出损坏公司名誉的事情;
7、因工作失误给酒店造成重大损失者。
丙类过失,属于玩忽职守,粗暴对待他人,道德品质恶劣或违法乱纪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