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各中队领导录制一则春运交通安全音视频提示,协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依托交通场站宣传阵地开展全方位公益宣传提示;
二是建立健全春运严重交通违法举报监督机制,鼓励群众利用车载记录仪、随手拍等方式举报“三超一疲劳”、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客车违规载货、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三是完善区域出行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春运平安播报”;四是要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站(劝导站),并进行重点帮扶,配送宣传品进站。
(三)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和警示曝光教育。
一是优先发布“四类信息”,即:禁止参加春运的客运驾驶人和隐患突出企业,春运危险路段,省界拥堵路段、绕行路线、年内新开通高速公路通行提示,灾害天气交通影响分析预警。
各中队要结合本地出行特点、违法特点、天气特点,编辑发布一批交通安全提示和典型事故案例,特别是要针对农用车、面包车、摩托车等驾驶人做好不超员、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租“黑包车”、不坐农用车和拖拉机出行等警示教育和提示。
要针对农村、山区和道路施工新特点、新风险加强预警提示。
二是公布一批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公布一批记满12分被取消春运营运资格的车辆和驾驶人,公布一批危险路段以及最易导致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布一批“两客一危企业”(客运企业、旅游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三类重点车”(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和“两类公路”(高速公路、农村山区公路)的交通安全隐患。
三是在农村结合为期一个月的重点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城市结合从正月初一到正月十五开展的查处酒驾统一行动,组织媒体曝光,形成宣传声势。
(四)加强媒体联动,大力弘扬正能量。
一是积极协调本地区广播、报纸、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提前进行策划,开辟专题时段、版块,开展主题报道,滚动播出春运公益音视频资料。
二是组织大队领导、业务骨干走进直播间,开展直播报道,加强与群众互动。
三是组织新闻媒体记者体验执法站管理、出行高峰保障、节日严查酒驾、暗访运输企业、公路缉查布控等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出有深度、有温度的春运报道。
四是积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共青团、工会等单位加强组织策划,开展“情满旅途”、“暖冬行动”等志愿公益活动,及时捕捉、宣传广大一线交警辛勤工作、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发挥好正面宣传的引导作用,注重以平实的语言树立身边的典型,讲好春运交警故事。
各中队要提前选定能集中体现春运交管工作特点的基层岗位,积极培育交警舍小家为大家、守护平安出行的“好故事”。
各中队要增强宣传意识,鼓励引导民警及时反映和提供生动故事和感人素材。
五是加强新媒体联动,在微博微信平台推出“回家路上交警与您同行”等特别策划。
围绕春运路线勘探、春运启动、重点违法查处、重要点位体验等策划微直播。
要针对不同阶段出行规律特点和交通、天气、事故等情况,及时编辑、发送春运安全出行提示。
江源大队公安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与@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吉林交警、@白山交警支队形成合力,围绕#春运安全行#、#情满旅途交警同行#、#平安春运一路同行#等话题发布动态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发起交通违法随手拍等系列活动。
(五)加强舆情研判引导。
宣传部门要配合指挥中心加强春运舆情信息引导,快速反应,澄清事实真相,妥善处置。
一旦发生涉及交警队伍负面舆情、春运交通管理工作敏感信息,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大队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把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春运总体方案统筹考虑,作为重点工作,舆论先行。
二是大队要紧紧围绕“平安春运·交警同行”主题,要提前开展春运预热宣传,及时组织媒体召开春运宣传工作策划会,做到早研究、早部署、早行动。
三是大队要坚持每日研判,适时调度,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并深入一线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教育引导、出行服务等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各中队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信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