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上午);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
4、操作台使用前必须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
5、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6、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7、操作完毕后关闭食品出售窗。
十二、学校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足定期对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
十三、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在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十四、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学校食物中毒预案。
(一)、 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
组 长:罗建红
副组长:谭芳菲
成 员:保健医生以及各班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