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的保证
(1)甲⽅为本协议第⼀条所转让股权的唯⼀所有权⼈;
(2)甲⽅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权益;
(5)⾃本协议⽣效之⽇起,甲⽅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2、⼄⽅的保证
(1)⼄⽅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承认本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义务和责任;
(3)⼄⽅保证按本合同所规定的⽅式⽀付价款。
三、股权转让有关费⽤的负担
双⽅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续所产⽣的有关费⽤,由⽅承担。
四、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下列情况之⼀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双⽅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或由于⼀⽅当事⼈虽⽆过失但⽆法防⽌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法履⾏。
2、⼀⽅当事⼈丧失实际履约能⼒。
3、由于⼀⽅违约,严重影响了另⼀⽅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变化,当事⼈双⽅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五、违约责任
如协议⼀⽅不履⾏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须赔偿守约⽅的⼀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索取赔偿守约⽅因此蒙受的⼀切经济损失。
六、争议解决条款
甲⼄双⽅因履⾏本协议所发⽣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均有权按下列第种⽅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有效的仲裁规则进⾏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双⽅均有约束⼒。
2、各⾃向所在地⼈民法院起诉。
七、⽣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双⽅签字盖章之⽇起⽣效。
2、本协议⽣效后,如⼀⽅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个⼯作⽇以书⾯形式通知另⼀⽅,并经双⽅书⾯协商⼀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
3、本协议执⾏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双⽅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协商⼀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
4、本协议之订⽴、效⼒、解释、终⽌及争议之解决均适⽤中华⼈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