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
第七章 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内容和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在第八章中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制,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或上级主管部门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从二O 年一月一日起至二O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无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操作工岗位(工种)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产品生产、分装、包装及厂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周口市 。
(三).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或职务,乙方应当服从。如甲方需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改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12小时,每周工作6天。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协商后可依法延长工作时间,并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为计件工资制。公司具体计件工资单价和计算方式作为计算劳动报酬的依据。
(二).乙方按甲方的计件工资制度,每天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所得劳动报酬不低于本区域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