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完成林业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一、宣传、贯彻我国有关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规章制度。了解和反映村民(森林经营者)在森林 资源保护和发展林业生产中提出的要求和问题。
二、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团结协作,保守秘密,安全 工作,联系群众,服务生产。
三、 执勤时应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 办理 《进 山登记证明书》 ,并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 传,禁止其带火种进入林区。
四、离开执勤岗去巡护森林时,要在执勤岗护林员去向 牌上写明去向及联系电话号码。
五、巡护森林时,应检查进入林区人员是否办理了《进山登记证明书》 、携带火种或在林区野外违章用火。做到见烟 就查,见火险隐患就整改,及时制止违法、违章行为,必要 时,报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六、有事必须事先向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请假,办 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并按有关规定由本人 或委托村委会安排有关人员代替执勤或巡护森林。
七、接到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应及时将森林火险预警信 号标识悬挂在执勤岗外墙或进山入林的道路口醒目处,让进 山入林的人员一目了然,提高警惕。
八、接到报警电话或发现火情、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森 林病虫害灾情,应尽快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处置 并立即报告。
九、协助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或有关部门开展营造 林调查规划设计和检查验收、林木采伐和林地保护管理;森 林资源调查;野生动植物和温地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林 区生产、施工活动的野外火源等管理。
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及 森林病虫害灾情。
十一、上岗执勤或巡护森林应佩带身份识别卡,携带护 林员证,并穿戴制服,巡护森林时还应携带柴刀、望远镜和 移动电话。
十二、做好执勤或巡护森林情况、气象和交接班记录, 保持执勤岗卫生,保管好执勤设施、设备,保护好责任范围 森林防火设施,保持通讯畅通。
十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努 力学习保护森林业务知识,熟悉社情、山情、林情,时刻掌 握林区动态,爱岗敬业,正确履行职责。
一、积极配合分场场长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二、按时上下班,做好责任山场竹木的守护巡查。
三、熟悉和掌握分管山场情况,每月对巡山护林、失盗木竹情况进行自查登记,做到心中有数。
四、认真做好看护山场的防火工作,加强巡视和防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对分场的责任山场出现失盗情况,要及时反映汇报,保护现场,摸清情况,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失盗原因。
六、严格考勤制度,做到有书面请假,不超假,模范遵守场规场纪。
七、按规定在分场住宿,不擅自离场外出。
八、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自己,爱护公物,遵纪守法。
九、团结互助,尊敬领导,做一名优秀的护林员。
1、宣传、贯彻林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森林、林木、林地及野生动物不受破坏,协助林业站开展本辖区内森林资源监测管理。
2、协助乡政府、林管站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制订防火公约并做好宣传工作,负责管理本责任区及周边野外用火,督促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制止各类违章用火。若发现森林火灾,应及时报告乡人民政府或林管站,配合村民委员会迅速组织人员并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协助查处火灾案件。
3、负责定期巡护本责任区山林,每月不少于15天,并做好巡山日记簿,记载林业生产、护林等各方面的情况,尽职尽 责做好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
4、协助村委会组织护林责任区造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