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团场可采取发放慰问物品或现金两种方式进行慰问。
五、救助程序
由各团场、街道办事处审批慰问对象,发放《救助卡》。
各街道办并将审批后的慰问对象名单报师市民政局备案。
六、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享受补助、慰问人员要按程序严格审核,张榜公示,采购的各类补助物资要按财务相关程序统采,确保各类补助物资物美价廉。
(二)各团场、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单位的慰问工作,慰问中当一户符合多种条件时,以最高标准进行慰问(现役军人家属慰问除外)。
(三)各街道办将审批的慰问对象名单(分社区报,一式两份需盖章、签字)于X月X日前报师市民政局。
一、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关心职工、爱护职工、帮助职工的工作,集团始终把困难职工的慰问工作做细、做深、做实,构建和谐的企业关系当作公司宗旨,为落实好困难职工帮扶机制,结团实际情况,特制定职工生活困难救助办法:
二、慰问活动主题
关心职工生活,构建和谐xxX。
三、慰问对象
困难职工、困难党员及军属。
四、参加慰问的领导及部门
xxX商贸慰问活动由商贸公司工会牵头,集团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及相关部门经理参与。
其他子公司慰问活动由各子公司自行组织。
五、慰问形式
1、困难职工、困难党员发给慰问金、慰问品;
2、军属(现役军人家属)发给慰问品:
3、各子公司将困难职工、困难党员及军属慰问标准统一发到商贸公司工会,经集团领导审核后执行。
六、慰问时间:
1月25日(腊月二十五)之前。
七、困难职工评定标准
为体现公司对职工的关爱,切实让确有困难的党员、职工感受到公司温暖,特制定评定标准。
1、家庭成员中有人患有重大疾病,常年医治费较大难以承担;
2、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常年在外承租住房,只有一人工作承担家庭所有开支,年收入低于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