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经双方审查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更;
(4)经甲方批准在施工中增加了工程项目;
第四条 工程承包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在-------天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期付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交齐后的-------天内支付到合同总价的--------%,其余-------%的
价款留做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未发生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甲方一次付清。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内,乙方将竣工资料(含发生的单项设计变更竣工资
料)送交甲方,经甲方审核后办理结算手续。
第五条 设备、材料供应
1、以下设备、材料的供应和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仓库领取并负责运输到施工现场及运输费用:
2、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和费用。
3、甲、乙双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在设备、材料到货前一天应相互及时通知,双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开箱检查、质量验收。
4、甲、乙双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其复验、退换、返工、停窝工等一切费用。
第六条 工程分包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经甲方同意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必须将分包人资质交甲方备案后,乙方才可与符合资质的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扣除分包部分合同款的 %的违约金。 2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
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甲方应在其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并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2)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开工条件。
(3)提供设备材料
甲方应负责提供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其他实物。
(4)发布开工通知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前向乙方发布开工通知。
(5)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对乙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6)及时提供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