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标准和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的通知》(潍滨安办发〔20xx〕48号)。
2.《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xx〕103号。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4.《公司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四、工作计划
1.宣传发动,排查风险点(9月15日—9月25日)。
为切实做好“两个体系建设”活动。
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此次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条幅、LED电子屏积极进行宣传。
利用学习时间和班前班后会时间,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如何发现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进行学习和讨论,各单位员工要人人参与“两个体系建设”活动。
根据各自岗位特点,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排查本单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安全基础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工艺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系统、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危化品储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消防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具体排查内容依据《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见附件1)。
2.确定风险等级(9月26日—10月15日)。
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先确定风险类别(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坍塌、坠落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1、2、3、4级(1级最危险,依次降低)(风险具体分级标准依据《公司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见附件2)。
3.明确管控措施(10月16日—12月5日)。
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的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形成“管控手册”。
逐级评审并审核、审定、批准,形成台账或控制清单,组织全员学习本岗位的风险,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4.风险公告警示(12月6日—12月10日)。
公布本单位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岗位,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器材和撤离通道等。
同时,将风险点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周边企业。
5.全面实施、定期更新(20xx年2月底前完成)。
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并定期评审、更新风险信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实施风险分级管控,有效运行体系,实现持续改进。
6.排查消除隐患(20xx年5月15日前完成)。
针对各个风险点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
6.深化体系建设(20xx年底前完成)。
20xx年-20xx年,公司全面推进、深化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机制、措施更加精准、有效,公司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两个体系建设任务完成。
将排查出来的风险点全部录入到省、市安监局网格化监管系统,实现对风险点在线监测,同时录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实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管。
五、职责分工结合本单位部门机构职责修改
1.安全环保部负责“两个体系建设”方案的制定,负责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并对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安全基础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方面风险点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分析存在的问题,监督治理方案以及相应的实施工作;监督隐患的整改、防范措施、资金、期限的落实和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负责职业危害的防控和风险公告警示工作;负责“两个体系建设”管控手册的审核和上报;负责“两个体系建设”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