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调整到新岗位后考核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消,不能安置乙方到相应单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业救济,在已开展失业保险的地区,按当地失业保险规定办理。未开展失业保险的地区,由甲方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甲方对乙方的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不超过24个月。如乙方在领取生活补助费期间被其他单位聘用,甲方从乙方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第2个月起不再发给生活补助费。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1)出境或出国定居的;
(2)受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3)国家另有规定的。
6.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解除合同的,不予以经济补偿。
第十条人事争议处理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后应协商解决。
经双方协商或主管部门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以按国家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法》规定,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决定接受乙方聘用的保安队员提供安全保卫工作,并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时间及范围
1、服务时间:甲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乙方保安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学校安全和维护;对外来人员、车辆的检查和查验;对学校各类物资进出的控制;对各类危险物品的控制;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和规范;对校园内的各类紧急情况进行控制;协助学校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紧急事件。
二、付款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期保安服务费人民币元整,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月底支付万元,由甲方财务部门转帐至乙方的帐户。逾期不付,每五个工作日按每月应付款项5‰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保安人员提供良好的执勤工作环境,关心保安人员的生活,为保安人员提供必需的食宿、防寒、防暑等工作生活条件。
2、甲方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对现金和贵重物品的保管,必须严格依照规定,妥善保存。
3、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监督,对保安人员违背本合同职责的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实事求是向乙方通报,必要时有权利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不得指使保安人员从事违纪违法犯罪活动。
4、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的渎职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由甲方保卫处根据《保安工作处罚制度》进行督查和考核。具体操作方式见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