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员须服从成品保护人员对于成品的管理。
7.2成品保护要点
不得穿带钉鞋进入防水施工现场。卷材施工时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卷材垂直上方及附近不得进行电气焊,如必须进行电气焊作业须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确保不损伤卷材。防水施工远离明火。
防止上部落物。
防水卷材施工完后上部不得堆放重物或尖锐物品,更不得堆放集中荷载。
防水卷材施工完成后不得在上面直接推行小推车,如若使用小推车,必须用旧模板等铺设作为保护。
铺设面层时倾倒砂等材料时不得直接冲击卷材,必须在下面垫模板等作为保护。
面层施工时应避免使用铁锹等尖硬工具碰伤卷材。
施工时避免对墙面、铝窗及机电设备或管线造成污染或破坏。
做好工作面移交工作以分清责任。
八、安全保证措施
8.1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并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孙洪庄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仲丛利、缪军、崔雷、李锡春、崔子荣、各施工队队长
8.2安全保证措施
工人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施工前进行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有关证件须符合北京市有关规定。
施工现场严禁明火、电气焊。
施工现场配备必需的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施工机械必须设置防护装置,每台机械必须一机一闸并设漏电保护开关。
发生人身触电时,须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进行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接触。
工作场所保持道路通畅,危险部位必须设置明显标志,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机械性能和操作规程。
屋面施工时的临边防护要特别重视,施工须做好安全防护,搭好防护架,防护架可以利用屋面的基础进行拉结或加固,防护架高1200mm。要防止防护架倾倒从屋面坠落。临边施工时利用屋面靠里侧牢固位置挂系安全带。
工人应戴好安全帽、劳保手套、护目镜、口罩等防护用具方能施工。
6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临边作业,禁止龙门架及双笼电梯运行。
严禁上下同时交叉作业,严防高空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