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在丽水电视台、广播电台、_旅游网及客运东站、西站、火车站、公交车身、公交站牌、公交候车亭灯箱等平台发布公益广告宣传。
三是对外发布文明旅游倡议书,_旅游网等媒体做专题宣传。
3.发放宣传资料
时间:8月-12月
方式:结合“品质旅游、伴你远行”旅游公益宣传活动,印制下发一批《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品质旅游出行提示》宣传折页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纸质宣传品。
积极配合丽水市旅游局组织旅行社、饭店、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和窗口单位在其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摆放宣传品供游客取用,张贴宣传画,设置宣传展板。
4.文明出游进景区活动
时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方式:组织志愿者、景区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在_东西岩、古堰画乡两大景区开展文明出游集中劝导和示范执法活动,并设置“文明旅游、礼行天下”宣传展区,发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
5.组织相关培训
时间:4-12月
方式:一方面宣传发动组织各旅游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文明旅游接待礼仪、《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内容的培训。
另一方面组织全区旅人员、质监人员参加各种培训,以提高对文明旅游的组织领导能力、旅游监管能力和执法能力,促进出境游健康快速发展,努力把出境游中不文明的行为降低到最低限度。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出”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旅助推_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作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作为优化旅、推进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区风景旅游局成立由旅游局长陈鲁军为组长、纪检组长陈红敏为副组长,经营管理科、规划科、建设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出”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文明出”的组织、指导工作。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把“文明出”与旅游发展、行业监管和行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并将其作为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任务,要结合本地旅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加强与文明办、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3.突出重点,以点带面。
要抓好重点景区和窗口地带,重点在东西岩景区、古堰画乡景区、丽水旅行社、丽水市旅游集散中心等旅游企业开展活动。
_区内其他景区及涉旅企业也应借鉴相关经验予以组织实施,保证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4.广泛动员,加强宣传。
要广泛吸纳青年学生、机关干部、企事业职工、退休人员、社区居民加入文明出游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宣传、教育和劝导工作,发挥志愿者的强大力量。
要加强正面宣传和教育引导,深入宣传文明旅规范,让文明旅游理念入心入脑,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积极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5.及时反馈,总结经验。
要注重此项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和好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