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甲方:
地址:
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作期限与合作方式
1、合同有效期为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
2、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或服务合同),本合同并非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甲乙双方并不因为签订本合同而建立劳动关系,因此,本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与劳动人事、人力资源管理与社会保障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
3、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节目录制表,按时到达甲方指定场地录制节目。
4、甲方须支付乙方服务费用,费用标准为:
5、当甲方需要乙方主持的财经节目发生变化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须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合同。
二、付款方式与时间
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甲方须在次月的15日左右将上个月的服务费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之要求与安排积极配合并完成有关节目的录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