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人员违约补偿金、赔偿金未付清者;
——其他未了结的款项。
7.7工资、福利结算:
7.7.1离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截止日期为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之日。
8、本制度由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9、本制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