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现火情时绝对不能高喊“着火了”。如果火势较大,必须迅速报告酒店总指挥决定。
2.火情确认。
1)消防控制中心接到报警器报警,或电话报警后,应立即通知房务部经理携带钥匙赶到现场,同时行政经理带领保安员携带对讲机赶到现场。确认火情是否存在,同时应携带近处可取的轻便“灭火器”、做好灭火准备。
2)确认火情应注意:不要草率开门,如无温度可开门后察看;如温度较高,已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如房间内有客人,应先设法救人,如没有人,应做好灭火准备后再开门扑救。开门时不要将脸正对开门处。
3.火情通报
1)消防控制中心立即通知总机,告之火情确认,然后由总机按程序进行操作。行政经理带领保安员携带对讲机、应急灯赶到现场协助指挥人员工作。
2)总机按以下顺序迅速通知有关部门:
一级火情:出事部门、房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行政经理或值班经理。
二级火情:总经理、(值班经理)、行政经理、房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及各分部门经理、着火部门及其他部门。
4.领导指挥机构。
发生火灾时迅速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灭火自救工作。小组成员:由执行总经理、行政经理、值班经理、工程部经理、房务部经理、餐饮部经理等组成,其主要任务是:
1)组织指挥救火,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向119报警。
2)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发出疏散命令。
5.义务消防队行动
火情确认后迅速通知酒店义务消防队员接到通知立即到指定地点集合待命。其行动方法是:
1)义务消防队负责人向队员简单介绍火情,分配任务。
2)义务消防队员推消防车或其它灭火器材,乘消防梯或跑楼梯直奔火灾现场;或在着火层的下一层下电梯。
3)迅速派两名队员沿疏散楼梯小心上楼、观察情况,如认为安全,可使用消防电梯将灭火器材送到出事楼层,然后将消防电梯送回一层,如消防电梯不能使用时,必须跑楼梯送消防器材到出事楼层,供消防员和其他人使用。
4)迅速组织派员按救火程序实施灭火,并将工作进展报告指挥部。
6.各部门应采取相应行动:
1)保安部行动:
保安领班携带对讲机迅速到消防中心接受救险总指挥部的命令;
保安员人员维持秩序,控制酒店大门,阻止外人进入酒店以防不测;
2)工程部行动;
工程部经理迅速赶往消防中心,接受指令;
工程部应根据火警部位,迅速切断相关电源;
工程部各岗位员工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各种工作准备;
其余主管和员工立即赶到现场,按指令进行救火。
3)房务部行动:
部门经理迅速赶到消防中心接受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