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刷就“送上送”模式:我行与金鹰国际、即将与泰华商场店庆采取的营销模式,即只要持卡人在商场刷卡消费,就在原商场消费满一定金额送礼券的基础上加送礼券,加送部分由我行承担。
如金鹰12月15日至12月18日周年店庆时消费满300送188,而中银金鹰联名卡刷卡消费则满300送200。
B、折扣现金模式:我行与欧尚超市店庆采取的营销模式,即持卡人刷卡消费就享受一定优惠折扣,商户回扣不变,折扣部分由我行和商户各承担一半或另行商定。
如我行持卡人苏州欧尚超市在12月1日至12月31日周年店庆时刷卡消费享受98折优惠,由超市直接将折扣现金返回给持卡人,2点折扣则由我行和欧尚各承担一半。
C、闭店销售模式:太仓支行与太仓五星电器、吴江支行与盛泽五星电器分别采取的闭店销售模式,即商户在一定时间内只对我行持卡人开放,并且享受一定优惠折扣。
如吴江盛泽五星电器于12月10日下午4点到晚上10点对中行持卡客户实施闭店团购,参与团购客户均获赠100元购物券,此购物券由五星电器提供,可在最后成交价上抵用现金。
各县支行举办的营销活动,分行卡部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广告宣传情况给予不高于活动营销费用总额的50%进行补贴。
活动营销费用仅指开展活动所需要支出的礼品费用。
活动宣传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广告宣传费、宣传品物料制作费等)由各县支行在各自的专项宣传费中列支,或利用支行现有的广告宣传资源。
分行卡部将不再对各支行的宣传费用进行补贴。
三、活动宣传。
本次活动宣传根据宣传主题区分各类宣传渠道,分行卡部负责组织苏州城区的所有宣传工作。
5家县支行必须根据时间表进度,利用各自的宣传营销渠道进行宣传。
分行卡部对各支行开展活动支出的活动营销费(礼品费用)的补贴额度,将视各支行活动宣传开展程度进行补贴。
具体活动宣传及责任安排如下:
四、活动费用:
(1)活动营销费用
本次活动中的“中银都市卡发卡营销活动”、“中银信用卡用卡营销活动”产生的礼品费用分别由省行及总行承担。
本次活动中的本地活动产生的活动营销费用(含5家县支行),由本部及县支行共同承担。
预计分行承担20万元,由县支行配套承担合计10万元。
(2)宣传费用
1、宣传物料费
A、中银都市卡发卡营销活动:
网点写真海报:190张,每张30元,总计5700元
宣传单页:30000张,每张0.15元,总计4500元
代发工资户、小区小海报:1000张,每张3元,总计3000张B、中银卡用卡营销活动:
网点写真海报:190张,每张30元,总计5700元
2、广告宣传费
苏州城区所有广告宣传资源采用分行办公室07年媒体广告采购项目(具体执行情况,须经过商议后决定。
如办公室无法根据上述广告宣传要求安排广告宣传项目的,分行卡部将视情况自行追加相关广告费用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