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单位:_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一条年产超高强度结构墙板138万平方米的生产线。
(三)投资总额:8800万元(大写:捌仟捌佰万元整)。
第二条、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3个月。
20__年___月——20___年___月,建设一条年产超高强度结构墙板138万平方米的生产线。
上述项目建设进度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顺延建设周期。
第三条、项目建设选址、面积、土地价格、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付款方式
(一)项目建设位置:本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天全县多功乡。建设面积40亩(以天全县国土局勘测定界确定的面积为准),土地的具体位置、四至范围以项目可研、设计为基础,按甲乙双方确定的方案为准。
(二)土地价格:项目建设用地预定价格为12。6万元/亩(大写壹拾贰万陆仟元/亩),具体用地价格由天全县国土局核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地形测绘、勘测定界、环评、安评等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完成,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土地用途:该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四)土地使用年限:该宗土地使用年限50年(伍拾年),以乙方与天全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算起。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项目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用于启动征地及拆迁安置,该项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品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按项目进度,在项目征地前足额向甲方支付所需款项。上述款项由乙方支付到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项目用电价格
项目用电价格:项目用电价格按当年统一测算价执行,具体价格以乙方与天全县供电公司签订的供电合同为准。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建设项目用地上的电力、通讯光缆等设施的迁移事宜由甲方出面协调,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建设期间征占地、清除、拆除、搬迁地面附属物和附着物等相关协调事宜由甲方负责。协调时间和进度要保证乙方的建设进度不受影响,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备案、环评、报建、验收等手续及其他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若乙方符合条件可享受西部大开发及相关优惠政策,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申报,乙方予以配合。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采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能耗和技术水平符合国家标准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乙方应按计划按时启动项目建设、达到约定的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
(三)乙方须按照规划和国土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项目建设。
(四)乙方产品的销售地点必须在甲方境内。
(五)乙方应按计划分期启动项目建设,达到项目约定投资规模和强度。若乙方取得土地后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该按照《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由甲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调解决。
第八条、其它事项
(一)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所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