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预警行动
煤矿火灾事故的危险源,主要是可燃物和一定温度的热源,火灾必需的条件有:
外因火灾,形成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①一定温度和足够热量的热源。
②一定数量的可燃物。
③足够的氧气。
要预防外因火灾的发生,只要破坏其中一个或两个基本条件既可。
内因火灾,形成具有三个因素。
(1)煤尘本身有自燃倾向性。
(2)不断适量供应的氧气。
(3)有散热不良使热量得以积聚。
要预防内因火灾的发生,除第一条因素外,后两个因素是可以人为控制的。
在一般情况下,氧气浓度是满足的,只要有热源和可燃物随时会引发火灾,因此,矿井必须加强对高温火源的管理,以及使用不燃材料,经常检查消防系统和灭火器材,减少各种发生隐患,一旦发现超标,就发布事故预警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矿井调度室接到火灾事故汇报后,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向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汇报。
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所属单位)等。
6.1响应分级
调度室接到火灾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突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ⅰ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ⅱ级响应。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井下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死亡,为ⅲ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时,既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死亡,为ⅳ级响应。
6.2矿井发生火灾事故后,矿井调度室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
当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火灾事矿的汇报后,立即控制火势,必要时进行矿井反风,火势严重时,立即撤出灾区人员。
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有关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召集矿山救护大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入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6.3处置措施
发生火灾事故后,煤矿企业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井下发生火灾时有关人员的行动原则
①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根据火灾的性质、范围,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②井下发生火灾时,为保证有效的灭火,必须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切不可惊慌失措,擅自行动。
③矿调度接到火灾报告后,值班矿长通知矿山救护队抢险,并迅速通知受到火灾威胁人员撤离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