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定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从事工作。
三、劳动条件:
1、劳务人员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
2、劳务人员应服从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调整工作岗位,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劳务人员应接受用人单位的技术、安全培训和法制法规教育,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4、用人单位应发给劳务人员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乙方应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生产。
四、民主管理和劳动纪律: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中的有关条款。
2、甲乙双方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都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五、劳动协议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用人单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务协议:
1)在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利益受到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在按法律法规支付一定补偿金后解除劳务协议,但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
3)用人单位情况发生变化,确需裁减劳务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