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间听录音机、看电视或玩电子游戏。
10.公共场所高声喧哗,高声与顾客交谈或作不雅的动作。
12.服务效率欠佳
13.作时间未经批准私自带亲友或其他人到酒店的工作场所。
14.费酒店能源。
乙类过失(较严重过失,现金处罚50元——100元,扣除当月奖金)
1:工作时间睡觉。
2:对宾客和同事不礼貌,说污辱性与无责任的话。
3:经常迟到或早退,中途离岗影响工作。
4:吵闹、粗言秽语或扰乱饭店安宁,影响工作秩序。
5:损坏酒店财产或客人财物。
6:培训学习旷课违反员工餐厅、等有关规。
7:挑拨打架事件。
8;拒绝酒店授权人员检查手袋、包裹等。
9:不服从上级工作指示与分配调动。
10:拿取或偷吃酒店或客人食物。
11:无病装病,弄虚作假。
12:不报告遗失的财产,没有如实报告,事故经过对领导隐瞒事实。
13:违反《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引起较为严重的后果。
14:擅自改换班次,休息或休息时间。
15:因工作不负责或失职引起客人严重不满。
16:未经批准私自配酒店钥匙。
丙类过失(严重过失,现金处罚100元——200元,扣除三个月奖金)
1)威胁或危害酒店任何人员。
2)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
3)向客人索要钱物或其他报酬。
4)
5)偷盗公司、客人、同事之财物的。
6)行贿与受贿。
7)偷取或企图偷取酒店、宾客或同事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