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时掌握突发事件动态,及时向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将市政府的指示传达有关部门,指导突发事件发生地对现场的处置。
2.5事发地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响应
事发地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指挥工作,负责领导和指挥先期应急处置行动,直到上级应急指挥部开始承担并开始履行职责为止,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先期到达的各应急处置机构人员,应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协调指挥下,采取果断措施,全力控制态势发展。
2.6响应升级
在启动ⅲ级响应后,出现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不断增加并超过30人,且有较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市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建议启动ⅱ级响应。
2.7新闻发布
按照国家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i、ii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为上级局发布。
ⅲ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市局呈报市人民政府发布。
2.8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因突发事件住院的受损害人数不足总数的5%后,i、ⅱ级事件分别由原启动主管单位宣布应急结束。ⅲ级事件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应急结束,同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对上级通知须采用应急措施(暂停使用、召回、登记保存等)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对措施
接上级通知后,向本局值班领导报告;经领导同意后,按上级要求开展工作。
1、稽查股及相关股室应按上级要求,通知各乡(镇)协管站和相关单位。
2、稽查股应按文件要求启用监督网络对农村涉药单位开展协查;监管股启用供应网络,要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登记上报。
3、各股室按照责任区间对县区乡镇所在地、国、省道沿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4、稽查股或相关职能股室负责统计上报工作,稽查股按上级要求对问题药械依法处理,监管等股室配合。
5、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及新闻发布工作。
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甲型h1n1流感防控及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保证通讯设施24小时畅通,保证人员随叫随到,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
一、工作原则
1、生命至上、主动抢险。
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尽最大可能展开救援工作。
2、迅速报告、及时处理。
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及时开展应对灾害事件工作。
3、依法管理、强化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4、预防为主、保护财产。
宣传普及防治知识;提高防护意识;提高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积极抢救财产,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