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患者或家属时,应把危重病人或特别行动不便病人通过消防电梯进行疏散(仅限于着火层),其他病人和家属往消防楼梯进行疏散。
一、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保护职工、患者及家属的人身安全和医院公共财产,维护医院公共安全,进一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工作的深入,强化我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应急机制建设,及时处置消防安全应急事故,降低火灾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并作为可持续改进的依据,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的依据、适用范围
(一)依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73号令、《山东省消防条例》以及消防机关有关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方针政策。
2、医院制定的消防工作实施办法,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科室签订责任书的内容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医院内部发生的火灾事故及其他消防安全事故。
三、预案原则
(一)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方针,把保障职工、来院就诊人员及家属的生命和医院的公共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的预防、减少因火灾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
(二)参与救援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扬不怕困难、不怕牺牲的奉献精神,同时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减少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灾害时,第一赶到现场的院领导为临时总指挥,消防科、保卫科和各行动组要与总指挥密切配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指挥、指导、协调作用。
(四)火灾事故处置要依靠科学、民主决策,认真听取专业技术人员意见,确保火灾救援工作的科学、及时、有效。
(五)消防安全工作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注重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演练与消防安全日常工作相结合。
四、预警预防机构
(一)消防安全事故的预防监控和信息报告工作,应根据消防科对重点科室、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巡查、检查、整改的具体情况,对可能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信息要立即上报。
(二)保卫科在日常工作中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做好全院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的火灾事故隐患,及时分析、及时排查,及时整改。
五、火灾救援体系及任务
事故发生后,院长、分管院长决定启动本预案,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院长为总指挥,副院长为副总指挥。第一个赶到现场的院领导为临时总指挥。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孔祥之
副总指挥:范秀彬陈铭常立国李良臣
1、任务:
(1)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是医院处置消防安全事故的最高权力机构,全面处置医院内部发生的火灾事故。
(2)指挥、调动各组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救援。协助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
(3)应急救援指挥部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应当首先疏散着火区域患者及家属和医护人员,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4)火灾发生后划定警戒区域,实行院内交通管制;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5)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灾蔓延,有权决定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