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商的资格:
(1)是从事代理招展的公司。
(2)过去有良好的代理业绩,熟悉旅游用品行业。
(3)有一定的数量的人员,代理的范围能够覆盖我们展会所设立的代理的范围。
2.代理的聘用程序:
(1)取得必要的证明资料,对代理商进行资质验证,确定代理商的资质可靠。
(2)展会项目经理初步与代理商议定代理条件,项目总监审查代理条件。
(3)公司负责人批准代理条件,签订代理合同。
注:本届招展代理商的代理期限是一届,期满后视代理的业绩和信誉等情况再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为代理商。
3.代理商的权利与责任:
权利:
(1)按合同规定收取佣金
(2)从办展机构获取招展必需的完整资料
(3)按合同享受办展机构对展会及代理商的宣传推广支持
(4)在规定的时间内预订的展位能得到保证
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代理形式和条件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经营
(2)有责任对所代理的展览项目进行宣传推广
(3)定期向办展机构有关负责人汇报情况
(4)对办展机构划定的展位不得有异议
(5)按办展机构规定的价格(价格范围)招展,按时收取和缴纳参展款(含订金)
(6)不得对办展机构制定的参展条件做私自改动
4.代理商佣金:本次展会各个代理的佣金为20%,要一视同仁平等看待。代理佣金支付时间和方法可以和办展机构协商制定。
八、参展手续办理程序
1.参展单位填写“参展商回执表”并传真至招展秘书处,经确认后,签订参展协议,依协议将参展费用汇入指定账户,秘书处收到款项后即确定展位。(参展商回执表见附表)
2.展会秘书处将展会信息发布在相关网站,展会的相关文件可在兰州市政网,兰州园艺协会网等网站查询,请参展商留意最新消息。
3.关参展商报到、布展等事宜,展会秘书处将适时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
九、招展预算(附表1)
十、招展进度安排(附表2)
十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