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生严重火灾事故,要及时上报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门。
(4)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要及时上报公安、交通、等政府部门。
3、报告内容
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报告的内容:
(1)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工作人员伤亡情况;
(2)险情或事故发生垢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单位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等有关工作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4)原因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知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下处理的有关事宜;
4、救援程序:
了生事故的部门马上启动本部门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马上组织本单位应急组织开展救援行动,迅速控制危险源和现场,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同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应急救援机构或组织请求救援。
(1)主管部门根据事故的级别启动相关预案。
(2)行政部接警后,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预案,马上成立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具体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各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救援行动。
5、事故处置
相关部门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1)各有关部门,在总经理统一领导与指挥下,马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应急指挥命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汇同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2)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马上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协助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刺刀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6、信息发布
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民布,由市政府或有关行政机关单位实施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
同时,向公众发布警告或者劝告,采取严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六、应急终止
(1)厂部应急组织应根据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和结束情况,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2)应急状态终止后,各相关部门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后果、包括伤亡工作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七、保障工作
(1)宣传教育
各级主管部门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重大安全事故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增加预防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并通过定期组织实战演习,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2)工作人员力量保障
厂部对本单位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基本有员力量进行检查,组建维修车间、前台接待等固定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基本工作人员技能培训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