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幼儿园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一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值勤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幼儿园卫生室报告,幼儿卫生室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两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区教育局报告,并同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集体事物中毒事件向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幼儿园传染病暴发、流行其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幼儿园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一般突发时间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
(2)坚强对接触人群的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幼员工的自我表现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幼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施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进行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幼儿园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QU的疑似病例,得赶紧调整教学方式,暂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情况的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教育局批准后对该班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实行全校停课。
(2)班级或全校停课其间,要指导幼儿进行适当的方法进行学习,如幼儿园停课,幼儿园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