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8.公务来访如何做?
须佩戴口罩。进入办公楼前首先进行体温检测,并介绍有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在37.2°正常条件下,方可入楼公干。
19.废弃口罩处理如何做?
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普通人群(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佩戴过的口罩,没有病毒传播风险。请将口罩折叠后投放到“有害垃圾”桶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用开水浸泡30分钟或者酒精喷雾消毒后密封丢弃到“有害垃圾”桶。处理完口罩,请清洗双手。
20.疫情期间,出现什么症状应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如果出现(1)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2)且有武汉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应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