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调整气压平衡,使房间保持微正压,避免大量冷、热空气散失。
一、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业要尽量少使用取暖设备。
倡导全市居民尽量减少使用空调、取暖器等高电耗电器。
二、城市路灯实行减半照明,除保留居民小区和社区路灯送电时间不变外,其它路灯开灯时间改为每天17:30至23:00。
商贸步行街和朝圣路的路灯实行暂时关停。
三、全市暂时停止开户外景观灯、宣传广告灯、霓虹灯。
四、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提倡五楼以下不乘电梯。
五、全市各级单位要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白天不开灯,杜绝长明灯,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和电器,做到下班后无待机耗电现象。
六、市供电公司要科学调度,按“有保有限”的原则,加强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合理调整时间,错峰生产,轮班轮供生产。
七、提倡各宾馆、商场、歌舞厅、网吧等营业场所自备发电机,尽量减少使用系统供电。
八、各地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全民节电行动,带头节约用电。
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做好节电工作。
市经济局、供电公司要加强对节电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办,确保各项节电措施的落实。
一、安全用电规定:
公司各区域的用电设备由总裁办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若确需变更或增设,须报总裁办审核,由总裁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电工安装。
未经许可自行变更或增设的,如造成触电、失火等责任事故,当事人须承担主要责任。
各部门的照明灯管灯泡或其它用电电器自然损坏、线路发生故障时,由各区域负责人及时报修到前台,由接报人及时安排维修。
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灯泡、修整或变更电路。
在公司内未经允许不准使用取暖器、电风扇等电器设备,严防电线电路超负荷引起燃烧。
二、公司设施设备用电使用要求:
1、公司各个区域用电将实行部门负责的管理办法
2、空调使用相关规定:
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使用部门应严格管理,对空调使用的合理、正确及安全性负责;制冷最低不低于23℃,制热最高不高于25℃。
3、日光灯源使用规定:
在早晚时间段或阴雨天光线阴暗时,各办公室部门负责人可自行打开照明电灯;部门人员不全时,可视人数而定,局部或全部开灯;晴天时或光线强的时间段有窗户的办公室不要开灯,离窗户较远的办公区域可以视情况开灯,能保障正常工作即可。
办公室内无人时应随手关灯,确保节约用电。
要做到“人走灯关”,不得出现部门或公共区域内空无一人但电灯大开的浪费现象。
4、各部门计算机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