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先期处置
(一)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出现征兆或发生时,事发部门或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院内“110”、行政值班报警(详细报告事件发生的具体科室、部位和现场情况)。
(二)保卫部、行政值班人员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现场处置组。
(三)事发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现场处置组的工作,详细介绍现场情况,听从指挥。
(四)对现场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判并向指挥组报告,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向“110”或辖区派出所报警。
四、处置程序
(一)恐怖、暴力事件应急预案启动指令下达后,各应急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展开处置行动。
(二)现场处置人员可视情况与恐怖分子正面接触或谈判,稳定犯罪嫌疑人的情绪,防止矛盾激化。
(三)处置小组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发现场进行封闭、疏散现场人员、划出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
(四)现场处置人员要迅速做好采取强制措施解救被困人员的准备,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
(五)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根据恐怖、暴力事件的具体情况,立即采取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制造连环或其它恐怖袭击。
1、对重点部位加强警戒,增设看守人员,保障供电、供水、供气安全。
2、加强对通信枢纽、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
3、严格控制院区人员出入,加大治安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公安、武警维护好内部治安秩序。
4、严密防范和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煽动骚乱,散布传播谣言等犯罪活动。
6、预案启动后,信息报告小组、医疗急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疏散引导小组,要在医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五、善后处置
(1)保护现场,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2)配合公安机对事件进行调查、侦破,惩治恐怖分子。
(3)组织医务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4)对现场遗留物品进行登记并交保卫处保存。
(5)由医院统一对外进行事件的处理信息公布,其他人员不得接受媒体的采访。
1.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处置暴力性医疗纠纷,对医疗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作出快速反应,建立暴力性医疗纠纷各部门、各科室联合处置机制,规范医疗纠纷处置程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各科室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严重影响医疗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暴力性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3.暴力性医疗纠纷的定义:暴力性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在医疗活动中,对医疗过程和结果在认识上产生意见、分歧及争议,由于医患双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发生危害医院财产和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及严重破坏医疗秩序的行为,甚至引发社会治安事件或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3.1停尸闹丧,如在医院内外悬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放鞭炮、散发传单、张贴大字报,或聚众占据医院诊疗区域、办公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的。
3.2故意损坏或窃取医院财产、设备和病历、档案等重要资料的。
3.3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侵犯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