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澄色汛情预警(Ⅱ级)信号”一小时内,应迅速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1)我院进入警戒状态,院内医疗救护队成员随时待命,领导小组立即到岗;
(2)到辖区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如出现灾情、险情,应提前进入紧急状态,抢险救灾按预案组织实施。
(4)处置情况应在处置开始的同时电话报告区防汛办,一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防汛指挥部;抢险救灾工作的总结评估在2日内报告区防汛指挥部。
3、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程序(Ⅲ级)
我院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黄色汛情预警(Ⅲ级)信号”一小时内,应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1)我院进入预警值班,分管领导或代管领导上岗值班;
(2)对重要防汛排涝设施进行巡查,出现洪涝的地区迅速实施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一小时内分先后用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报告区防汛办公室或区防汛值班室。
4、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程序(Ⅳ级)
我院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蓝色汛情预警(Ⅳ级)信号”,应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1)我院防汛办主任或其他防汛工作负责人到防汛值班室值班;
(2)出现小洪涝的地区及时组织人员实施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一小时内分先后用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报告区防汛办公室或区防汛值班室。
一、停电处置预案
1、医院应采取双向供电及自备发电机组,一旦市政电力供应发生故障,则院内立即发电。
2、因供电设备故障造成停电,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将停电范围控制到最小化。
3、后勤保障部与有关电力部门协调,停电前应事先通知我院电工班,做好自己发电准备。
4、临床科室常规备有照明用物,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5、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如有抢救患者使用电动力机器时,需找替代的方法。
6、突然停电后,立即寻找抢救患者机器运转的动力方法,维持抢救工作,并开启应急灯照明等;同时起动自发电源。
7、同供电部门联系,查询停电原因及时间。
8、医院自备发电机需经常注意保养及时检修,保证随时可以发电供临床急需。
9、如遇人员触电或电起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将触电人员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拨打119火警电话。
二、组织措施:
1、报警:发生用电火灾应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及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向科主任、医院领导报告。并组织力量救人。
2、报警电话:
火警:
救护: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