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把慰问活动同日常工作相结合。
三是丰富活动内容,促进社会和谐。
有条件的地区、企业,通过开辟返乡专列、帮助预订返乡车票等形式,为外来务工人员顺利返乡过年提供各种方便。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系列活动,丰富留漳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在我市度过一个欢乐、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__年2月25日至20__年3月5日)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情况、典范经验和创新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于20__年3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汇总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慰问活动的.资金筹集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尽快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提前安排落实慰问资金。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业在送温暖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送温暖资金真正用于困难企业和特困人员。
六、慰问活动的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相关部门要提前调查摸底,将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进行汇总。
各县(市、区)于20__年12月20日前,将(附件3)报送市人社局汇总;市直相关部门于20__年12月25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市人社局。
2、送温暖慰问活动中,要做到轻车简从,简化接待。
着重解决实际问题,不作表面文章。
3、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慰问活动中不得收受礼品,不得给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增加负担。
根据省、市、县的相关要求和布署,切实安排好各类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
按照镇党委的会议精神,在全镇开展春节“送温暖,送红包”活动,具体慰问方案如下:
一、慰问对象:
户口在春华镇范围内的各种因病、因灾致贫的困难家庭。
1、全镇集中、散居三无人员,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对象,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双定对象,三属家庭,烈士家庭,计生失独家庭。
2、全镇低保户、下岗职工、基层老党员、疑似参战人员(边防3师、南海舰队、涉“核”人员)、退职基层干部等中的困难家庭。
二、慰问资金
慰问资金分一、二、三类、四类,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共计慰问1534人,慰问金额119万。
资金由县民政局、镇人民政府筹集。
三、基本原则
(1)县民政局确定的慰问对象,确保慰问。
(2)面上慰问
1、按困难指标分大鱼片(6个村),春华片(6个村,1个居委会);大鱼片与春华片按1.3:1的比例安排资金。
2、居委会负责全镇非农业户口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