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3、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六、房屋装修或改造
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七、续租
1、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八、其它
1、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2、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3、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4、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九、违约
1、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
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3、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4、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
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5、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
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6、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十、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