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乙方不得在门市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在租用期间,乙方自己负责对门市各种设备设施(用电线路、光纤、水管、卷帘门及门锁等)的检修及用电、用水、用燃气、防盗、防火等各方面的安全。
如果乙方不做好各种设备设施的检修造成与水和电等有关的任何经济损失全由乙方自己负责。
乙方在租用期间如果损坏门市的墙、柱、梁结构,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合同期满后甲方原来设备设施及装修不得人为损坏,要完好留给甲方(现门市装修除玻璃门为乙方的外其余全为甲方原装潢)。
3、在租赁过程中,若遇自然灾害,给双方造成损失,则双方免责,互不赔偿。
4、乙方向甲方缴纳设备及水电费用等方面的押金贰佰圆(不计息),乙方向甲方归还门市时,如果原来各种设备设施无损坏,下水道无堵塞,水、电,光纤等费不欠,则甲方如数归还乙方押金。
如果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损坏了门市的墙、柱、梁结构,则乙方另行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5、乙方在合同期内如果将门市(或门市的一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在转租前必须告诉甲方和向甲方提供第三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等信息资料,并如实将本合同内容告知第三方同时要求第三方也要遵守该合同的内容。
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门市,并不退还任何费用。
同时第三方在租用该门市期间,如果违背了该合同条款,全由乙方负责。
一年合同到期时甲方在乙方处收回门市。
6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过双方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情况下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商铺(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县(区)街道号。
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租用本房屋用于食品经营,乙方不得在房屋内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不得存放危险、易爆、易燃及其它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元/年,大写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