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在运输途中出现任何有损于甲方利益行为而乙方未及时上报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如发现一次倒煤、换煤现象,甲方不予结算违规车辆的运输费用,按照当年车次的采购煤价_数采购单价_进行考核,该车辆予以除名并报司法机关处理。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任务(不可抗力除外),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其他有能力的公司承担其运输任务,不可抗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第七条争议解决
出现争议后,双方协商解决,在未解决之前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服务。协商不成时,提请许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
2、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结清费用后失效。
3、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合同签署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