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管辖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李明乙方:xx
住址:住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物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物流公司
2,地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店面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