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的;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续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十二、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如因为及时准确告知、发生法律后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甲 方 盖 章: 签名日期:
签章日期:
甲方:
乙方:
甲方合同履行地:
乙方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现住址:
根据《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义务
甲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足额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还应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同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依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依法支持乙方参加合法的社会活动,并保证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休假待遇。此外,如果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丧葬费、抚恤费等,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相关事宜。
二、乙方义务
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服从甲方的领导、教育和工作安排。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工作)数量、质量指标(要求)。乙方还应自愿委托甲方代为扣缴国家规定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在本合同期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