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风灾、汛情后,公司防风、防汛救灾指挥部立即按本预案作出“电力保障”的应急反应并直接报告公司。
7.2公司防风、防汛救灾指挥部要在当地政府防风、防汛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调动下,迅速组织本系统的力量投入“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