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3. 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
4.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5. 甲方提供水电气等基础设备。
第五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调配甲方要求的相应工种及工人数量,服从施工人员的安排,按规范进行施工。
2. 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办理流动人员务工的暂住证等相关手续。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若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伤害,乙方负担全部损失和责任,与甲方无关。
3.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拨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4. 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5. 材料按预算分析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意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 负责现场自身承包范围内的材料验收及搬运,负责自身承包范围内的现场卫生清理及材料保护,工程完工后场地清理,材料完工后料场清理。
7. 乙方必须按期交工,不得无故拖延工期,不能按时完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承包方式单价:
1. 合同包含的承包内容均为清工。
2. 门窗制作费用为元/平方米(按实际工程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