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状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
考核的资料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职责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潜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职责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潜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用心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____年__月__日起施行。
在当今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大趋势面前,为了提高厂里效益和保护工人的利益,我们制定了以下规定,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原则,个人利益应当小于厂里利益,而厂里利益则应当小于国家利益。因此,每位员工都必须诚信守法,遵守厂里的规章制度。
其次,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所有厂里的人都应该听从王同志的一切安排。对于不听从者,我们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厂规进行处理。
第三,在上班期间,如果出现任何紧急状况,厂长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如果厂长不按时汇报导致不必要的损失,厂长将承担责任。
根据总经理张保刚副总经理和我国劳动法的要求,我们共同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