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当将租赁期内剩余的房租等相关费用退还给乙方。
2、乙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空装修及设备,将商铺交还甲方。
3、如因商铺所有人与甲方的纠纷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租赁该商铺,视为甲方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甲方负责,按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约定的方式给予乙方赔偿。
第九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商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政府行为(征收、征用、拆迁等)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有责任因为乙方装修所从政府部门获赔的`装璜、设备赔付款支付给乙方,并把乙方已交付的当年剩余租金退还给乙方。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商铺,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特别约定
1、甲方必须保证所转租商铺权属清晰,同时保证乙方租赁期内对该商铺的使用权,若因产权纠纷或债务原因影响乙方对该商铺的使用,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应遵守商铺所属物业公司相关规定,如有未依规定行事,造成的责任、损失或违约,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合同附加条款及其附件视同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租赁期间,若因甲方原因及商铺所有人造成的乙方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5、租赁期间,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本合同共页,1式份,甲执份,乙方执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租方(签章):_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