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如果对维修人员不满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维修人员。
4. 甲方必须在适宜的环境中使用设备。
六、合同的解除:
在以下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服务合同:
1. 设备由非本公司人员进行维修、改装或拆卸。
2. 用户将设备转让给他人。
如果乙方在一年内的服务响应时间超过4小时达到5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甲方所使用的办公设备的消耗材料及零配件全部由乙方提供。如果甲方使用非乙方提供的消耗材料和零配件导致设备故障,不属于乙方的维修责任范围,需要额外收取服务费用。
八、货款应在当月结清。
备注:附上乙方消耗材料的报价一份(消耗材料的价格随市场变化而调整)。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