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方不得安排18周岁以下的学生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工作。
(四)甲方不得安排女实习生在经期从事高温、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五)乙方在实习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检举或控告。
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八条本协议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二)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除条件约定如下:
(三)本协议到期即终止,不得续订。
第九条违反本协议的责任及其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先经企业调解委员会或实习学生所在学校进行调解,调解未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程序办理。
甲方(盖章):乙方(签):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实习单位)
乙方:(大学院系或实习毕业生)
毕业学校学历专业
毕业时间生源地
为明确实习大学生与实习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实习期限
经甲方同意,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甲方实习,甲方按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乙方的'实习岗位和实习内容。
二、实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岗位,从事工作。
三、实习内容
(一)、甲方负责为乙方制定实习方案,明确实习内容要求,指定实习指导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