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密切联系,协作配合。
要统筹协调辖区派出所、交通、安监、教育等相关部门,健全完善会商研究、执法检查、责任追究、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坚持综合、系统治理。
依托交安办*台载体,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工作会商,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四)畅通渠道,灵通信息。
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备勤,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
2023年的春运工作,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为期40天。
春运工作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春节期间民工流、学生流、探亲流往返等相对集中,是一年一度的客运高峰期,运输任务繁重,安全隐患问题随之也会相对突出。
为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各项工作,让全区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春运及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结合各地监管地区和行业领域实际,深入研究把握春运及春节期间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管理养护、工程建设施工等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春运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交通运输系统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排隐患、强整治、严查处、防事故、保安全”为原则,狠抓各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春运及春节期间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环境。
三、细化措施,突出抓好重点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工作
狠抓工作重点,始终盯紧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区客运、在建公路桥梁施工、公路危桥管养、超限治理、行业内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精准监管,精准检查、严格执法,对春运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切实加强针对性的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
(一)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一是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旅游班线、城区客运为检查重点,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源头防范,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带-生命带”等规定,重点把好驾驶员上岗审查关、乘客行包检查关、车辆运营前例检关、车辆出站时载客情况、安全带系扣情况审核关,严禁乘客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上车,严禁超员超载、超限营运、屏蔽监控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企业强化农村客运和重点旅游客运的线路、车辆、人员的'安全评估,针对天气和路况,选派安全适任的车辆、人员担当运输经营任务。
二是以防暴恐、防火灾、防拥挤踩踏、防旅客滞留客运站为重点,强化客运站的安全检查和管理,规范进站候车、乘车秩序,执行“三品”检查制度。
三是以危险化学品运输为重点,不断加大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核查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运输驾驶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严查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性能以及有关安全警示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查车辆运行路线是否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一是水上运输为检查重点,严厉打击船舶超员超载、恶劣天气条件下冒险航行、非客船载客、私自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等违法行为。
二是以监督检查为重点,督促涉水镇渡口渡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六不发航”、“救生衣行动”等规定,落实专人负责春运、春节期间渡口渡船的现场监管,严防因超员超载、冒雾航行等违法行为引发安全事故,确保客渡船舶遵章守法渡运。
(三)切实加强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监管。
全面加强春运及春运期间公路、桥梁养护,特别是县(乡)道路、桥梁病害处治理,加强地灾、水毁、重点桥梁等重点部位的监测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因恶劣天气造成公路、桥梁安全隐患。
对易出现险情的路段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合理部署应急力量。
一旦出现突发状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抢通保畅,一时无法抢通的,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和分流疏导。
(四)切实加强在建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管。
以在建交通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发现的较大以上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停工整改,坚决杜绝无视工程安全和质量盲目赶工期的行为。